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日前在京召开。这标志着国内首个矿产资源法学学术组织正式成立。
据了解,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是隶属于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的分支机构,是由从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运动和矿产资源法学研究、教育等方面的相干机构及专家学者志愿结成的学术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该分会秘书处挂靠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法人代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张新安透露表现,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为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增加了新的力量,进一步强大了我们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的组织队伍,也为更好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和法律制度研究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平台保障。将来,要从现实出发,要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是体系的而不是零散的,周全的而不是局部的理解十九大精神,周全提拔矿产资源治理能力和服务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建设提出理论支持能力。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管理核心工作,推进法学理论的实践应用和赓续创新,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努力做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的修订支持工作,赓续推动矿产资源核心的工作。 矿产资源法律分会将在矿产资源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研究领域大有可为。
针对成立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初衷,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付英透露表现,目前,因为缺乏专门学术组织的推动,矿产资源法理论研究在整个法学节中还比较微弱,进而影响到对立法和实践的引导。此外矿产资源法律一是资源法的分支,在地皮、矿产、海洋三大资源中唯独缺少矿产资源法学的学术组织,这与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紧张不符。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有利于推进矿产资源法学建设,支持矿产资源立法与实践,有利于夯实资源管理体系体例机制改革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方略,顺应新时代法治国土建设的必然要求。
会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新当选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长。
他透露表现,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建立是顺应新时代矿产资源管理新要求的必要,是凝聚矿产资源行业人才的必要,也是共享行业信息和成果的必要,有利于发挥资源整合上风,开展更多故意义、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运动,有利于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培养人才,有利于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和促进行业发展。下一阶段,学会将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以增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矿产资源法学研究新境界。要坚持开放,进步矿产资源法学研究的凝聚力。赓续吸取国内外矿产资源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进来,吸取和借鉴国内外矿产资源法学研究的良好成果和先辈经验,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培育更多的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人才。要求真务实,赓续进步矿产资源法治服务水平,密切关注国土资源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题目,整合国内外矿产资源法学研究资源,集中进行重点课题攻关,解决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题目,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做好决策支持,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闻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闻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等高校专家学者,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储量司、环境司、开发司、勘查司相干负责人及矿产资源法学分会会员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还就当前矿产资源领域面临的热点法律题目进行研讨。